ㄧ、

十年前台灣藝術市場的絡繹不絕我們是依稀記得的,尤其是那股熱烈感,然而2007年現下的藝術市場熱並非十年前的榮景輪迴所生,而是由著彼岸的新興藝術商機拉抬而起,並且這樣藝術市場的實力,我們亦對其中虛胖體質心知肚明,而這和十年前榮景的差異處在於這股幸福感背後所支撐的背景實力與經濟形式是根本不同的,同時這股運勢來的生猛而迅速,它為台灣藝術市場帶來了簽約熱潮,更為特別的現象是,這股簽約風席捲的是台灣當代的年輕藝術家,這是極為令人振奮的,因為我們永遠都無法想像,年輕的藝術家、當代性的藝術作品會如此受到畫廊的青睞,而它確實是發生了。

的確,年輕藝術家在十年前要能與畫廊簽約是難以想像的,因此現下的年輕藝術家擁有許多可能切入這股潮流可謂“機會難得”,但相反地,這對於年輕藝術家而言,也代表提早接受市場洗禮的可能,而過程中藝術家將要面臨的是直接而陌生的考驗,同時這些考驗也預示了隱藏的危機,因為這畢竟與藝術本體生命的成長有本質歸宿上的殊異性;此外,所謂的簽約,實際上直指了一張契約之紙背後的龐大體系,年輕藝術家往往在一連串前所未有的經驗下,因為對藝術環境的體驗不足,再加上誘人利益左右心思的可能,因此無可厚非的,年輕藝術家在與藝廊交往的路上勢必將產生諸多的衝突點。

二、

況且藝術場域本來就是多變難以掌握的,它反應在當代社會的藝術生態中,是一連串新的或者轉變鏈結的衍生,也成長了當代藝術環境中混雜而相互規訓的力量,因此我們會藉由分析藝術市場領域中的關係部份,將其所指涉的意義一一攤開,為的是要告知一個立即的理性價值,也就是藝術家與畫廊所各自圖繪的美好願景,然而不管是在現階段或是在一個長期規劃的哩程中,藝術家與畫廊對一紙合約投射的意義,從一種短期近利的認知到一種多重規劃性的協商等多樣組合的形式,因而呈現微妙且多元的合作關係。

所以觀看畫廊與藝術家的關係時,雖總要述及畫廊所披的商業外衣,可是相反地,這件外衣同時也承載著藝術家難以看見(invisible)也難以制服的權力角鬥,因此討論的關鍵應在於,將畫廊視為整體環境中的一組生態域,它在指稱許多角色的(諸如:畫廊老闆、公關經理、收藏家、策展人)同時也是與其他相關領域同舟航行的;而在這波迅猛的營養市場下,要告知一篇可能的未來走向與面貌,不會僅尋著這股浪潮的高低數據演變來分析,而應該將焦點放置在這股熱力所掀開的各個體系之中,所以在分析畫廊與年輕藝術家交往的有趣面向應在於,討論彼此的內在部份是否有對等性運轉的進步(相較於可見的價格進步);外在部份,則是討論台灣當代的藝術市場整體有否與學界的、公部門的有連貫性對話意志的建立,這種種都是這股藝術商場熱潮所召喚出來的檢視工作,當然畫廊界對於這份熱潮早有了許多設想,並且也開始包含著國際性事業的拓展,任誰都不希望大浪退去時被掏去的整剩空殼,因此諸多畫廊多有在尋求多元性的擴充,也在培養更具學養或更國際性的視野。

所以事實上,藝術市場的諸多角色以及整體環境的個別生態,都有可能影響台灣當代藝術系譜的價值,因此,或許我們真要感謝這份得來不易的大禮,讓我們在感受到起飛幸福的同時,也去思索到我們可能缺席的各個角色,以及我們不斷要轉變的價值框架。

三、

而關於藝術家與畫廊的衝突,除了能夠條例衝突的原由,尚且需要釐清這些衝突的產生所具有的文化意義,因此我們無法說這一波熱潮中,年輕藝術家所接收的壓力比較大,因為實際上畫廊界和年輕藝術家們的考驗是相當的,一方面畫廊作為年輕藝術家、當代性藝術作品的引入中介,它勢必要改變十年前的或是傳統的經營模式;而藝術家方面,他是一個市場經驗值極低的個體,當他投入整個環境時除了要急速的增長智慧以規劃其藝術生涯外,尚需要小心隱藏在人性底部的驕惡破壞了市場上的倫理,所以兩方所面臨的考驗是無法比擬的;而在此考驗之下,畫廊以及年輕藝術家面對當下價錢急速彈跳的狀況,其實大體都會運用一種策略性的思考,也就是說藝廊與年輕藝術家的合作關係要依據畫廊經營者的理念與藝術家自身規劃的藝術(市場)生涯相契合,方能在彼此建立關係之後圖製穩定發展的藍圖。

然而關於藝術家與畫廊的各自擁有的策略性,我們可試從“藝術是不進則退“的概念去推展其中的關係,可以發現實際上真正的“不進”絕非畫廊推銷能力的強弱,也非藝術作品的銷售量,而應是站在一種無法估量的能量進化,對藝術家而言那就是作品中藝術性的持續進步,諸如風格的建立、作品語彙多義性質的開展;而就畫廊而言,這種能量的進化就是對於全球藝術市場潛質的深入研究,同時也包含著跨國界經營經驗的累積,這些實質上都是畫廊以及年輕藝術家永遠的功課,而這種功課不正指向彼此合作關係的和諧度嗎!因此畫廊與藝術家的衝突總是會發生的,尤其在這波高速度的藝術經濟潮之下,它更顯得需要被討論。

另外若逃離了契約上白紙黑字的嚴肅討論,畫廊與年輕藝術家其實就像一對情侶一般,他們彼此之間更為重要的是默契以及尊重,因為任誰都不希望對方始亂終棄或者碾花惹草,畫廊要善盡保護及推銷的責任,藝術家則要在力爭上游的同時維護彼此間的信心的清晰度,當然情侶間的爭吵是必然的,不過最好不要僅是單一的在物質意義上作爭論,而是要將之框架在一種辯理上的你來我往,也就是一組組正反合的過程,所以當下我們要思考的絕非僅有策略這回事,而是持續地為這種夥伴式的信仰在努力,它建基在一種步伐上同步的節奏,而要能一起走各樣不同的道路,對於自身的要求就是上述所言的“永遠的功課”。

四、

最後,我們可試圖復歸歷史式的思考,將十年前的藝術榮景一路拉至2007年現下,在這個過程當中,到底這個現象中的各個部份被重新裝戴上何樣面貌?而台灣作為一個文化的主體,它的意義性和價值又是如何的(how)被框架和認識的?這種種的問題並非一段文句就能付諸清楚的,因為當下更亟需被凸顯出來的,是它要被討論的需求以及被實踐(practice)的訴求。

而且我們可以強烈感受到的是,台灣在十年前或者現今的藝術榮景中,雖然都在藝術作品或是藝術性上代表了台灣藝術整體的雄厚肉體,但實際上這強健的肉體包覆在尚未發育完全的骨骼上的,也就是說不管藝術家或者畫廊、收藏家等全體的使命感,上仍處於於單子式而正學習整合思索的階段,所以這樣子的出征絕對有可能徒勞無功或者血本無歸的;然而儘管現在尚稱不上強而有力,但戰還是要打的,因為所謂藝術實力的精神性,便是要透過挪用他者的遊戲規則藉以強化自身, 並且在戰敗的同時逐步積累住點滴的藝術能量,從而我們才能不怕花開花謝的命運,而且才會有足夠的證據在不遠的將來來證明自己的實力。

以上種種的討論,不是要再度強調彼岸藝術作品在拍賣場中的成交數值,而是試圖勾勒一塊具整體連動性的前進整體(figure),因為這樣的討論,至少咱們可以在下一個降溫的階段,清晰地且目標明確的做檢視工作,看看是哪位英雄被浪濤捲走,而哪位夥伴又是我們留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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